本科生导师制度实施办法
为提高本科生教育质量,更好的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使学生尽早了解学科专业,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并结合十大正规足球外围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定位
1.本科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是教师的一项责任,是学校学生教育和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
2.导师的指导对象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每名导师的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为8~12名,专职教师不得超过12名,兼职教师不得超过8名。
4.指导期一般从学生入学后的第七学期开始,到学生本科毕业时结束。
5.导师负责对本科生进行专业指导、政治思想引导和教育。
二、导师的条件
1.年龄一般在25岁以上、60岁以下。
2.具有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受聘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一般在专业教学科研或实验技术岗位上有一定工作经验,并继续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4.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学生工作者和专业教师允许组成联合导师组,每一位学生工作者和专业教师只能参加一个导师组。
三、导师的资格认定
1.系领导根据导师的条件,在征求教研室和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导师的人选。
2.由系办公室将本科生导师名单送报学校有关部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备案。
3.导师与学生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系办公室负责介绍双方情况,并对选择结果进行登记存档。
四、对导师的履职要求和考核
1.导师每周在校时间不能少于2天。
2.导师应认真填写指导工作日志。
3.每学期由学生对导师工作情况评价一次,评价结果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
4.每届学生毕业前,由导师填写《十大正规足球外围网站十大正规足球外围网站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系里统一印制),交给系办公室,由系领导班子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办公室在《考核表》中的“系考核结论”一栏填写“优良”“合格”或“不合格”,并由系主任签字后,装入教师业务档案。
5.对于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取消导师资格。
6.系里根据需要,设立“优秀导师奖”若干,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办法另行制定。